依據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第10條附件的規範,董事職權證明書(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;COI)為 OBU帳戶的必要驗證文件之一,該文件是由境外公司的註冊代理人所簽發,用以證實註冊代理人手上關於該境外公司最新、目前、當下的相關資訊,可說是相當重要的一份文件。一份完整的COI應會揭露以下各項資訊,包含:
- Dec 24 Sun 2017 23:17
取得董事職權證明書(Certificate of Incumbnecy)時的核對、確認與辨識
- Dec 24 Sun 2017 10:47
常見海外所得的誤判問題與申報應注意事項
- Dec 16 Sat 2017 23:37
OBU帳戶辨識與審查之趨勢:台版CRS與反避稅
- Jun 17 Sat 2017 14:53
境外公司OBU文件:董事職權證明書 (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)重要性
- Mar 04 Sat 2017 09:29
設立閉鎖性(股)公司前的決策點
自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專章通過以來,閉鎖性(股)公司的特性,慢慢受到創業者的關注與重視。特別是對於新創公司而言,以往最讓創業核心團隊擔心的問題,例如:為了資金的挹注,不得不放棄股權比重,或擔心當公司成長到一定規模,卻因為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,導致經營發生顛頗,甚至是對於資本到位方式的限縮,都在閉鎖性(股)公司的型態下,找到了解決的方法。
- Dec 10 Sat 2016 12:40
CRS常態回報準則(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)的運作關鍵與對OBU的影響
常態回報準則(CRS;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)機制,是一項能讓全球金融資訊公開透明的自動互換機制;透過此項CRS機制,成員國的金融機構,會將『非居住民(Non-Resident)』的金融資訊,按年度性地主動相互交換。
- Nov 27 Sun 2016 01:05
國際金融業務分行(OBU)帳戶,利息並非免稅!!
國際金融業務分行(Offshore Banking Units)在台灣金融體系發展至今,已廿餘載,迄今回頭來看,OBU帳戶這種虛擬境外帳戶概念的彈性與自由度,確實吸引眾多台商的青睞,長年來,也為台灣金融機構,帶來不可小覷的獲利。
- Sep 17 Sat 2016 12:07
反避稅法令施行後,應重新審視海外所得的問題與架構
台灣預計最快在2018年將施行反避稅法令,按照目前政策的走向,台灣反避稅分流為『法人反避稅』、『個人反避稅』兩個走向,一旦,當台灣施行反避稅政策之後,納稅義務個人的海外所得,勢必受到衝擊與影響。目前,相關個人反避稅的法令有二,包含:所得稅法43之4實際管理處所(PEM)認定,以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12之1的個人受控公司制度(個人CFC);為避免產生重覆課稅的疑慮,依據目前法令的規範:實際管理處所(PEM)在前面,優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12之1(個人CFC),先適用之。
換句話說,當納稅義務人要判斷個人海外所得,是否會受到反避稅政策影響前,應該先判斷自己的投資架構,是否適用實際管理處所(PEM)認定;若是的話,依法即應該先針對『管理處所(PEM)在境內之海外企業,其當年度的企業獲益』先繳營所稅(17%),之後分配個人股東時,即應開立扣繳憑單給個人股東。
- Jul 12 Tue 2016 23:46
所得稅法43之4:實際管理處所(PEM)的另一個急迫性-CRS機制
2016年7月12日,反避稅條款終於在立法院完成三讀,未來,當反避稅條款正式上路 後,只要實際管理處所(PEM)在中華民國境內的外國公司,均視為境內營利事業,都必須繳納境內營所稅(所§43之4);另外,境內營利事業只要持有過半 之低稅賦國家公司股權(CFC),都要在被投資公司承認獲利的當年度,依據持股比例,承認稅上的投資收益,投資公司依法即刻繳稅(所§43之4),遞延課 稅效果隨之消失。
- Jul 09 Sat 2016 16:08
境外公司OBU的下一步-帳戶『常態回報標準 (CRS)』之影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