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國際金融業務條例從1983年通過至今,國際金融業務分行(Offshore Banking Units,簡稱:OBU分行)業務已在金融業運行廿、三十年,發展至今,OBU業務對銀行的獲利與發展而言,可說是扮演著極為重要的關鍵角色;然而,在 銀行遂行OBU業務以及台商運用OBU的服務時,不可諱言的,以下三項主要風險經常發生在運行的過程當中,包含:

(一)台商或銀行人員因誤解稅務法規對OBU的規範而產生稅賦風險。
(二)銀行人員應區隔客戶,並避免讓風險客戶在銀行端使用OBU服務。
(三)忽略境外公司文件佐證力,未徵提有效文件導致銀行端的OBU服務風險。

以上三項關鍵,都是銀行端在服務OBU客戶時,甚至是台商在評估境外公司架構下,不容忽視的風險關鍵。但是:

(一)OBU業務的稅務風險為何?銀行端如何判斷?台商如何判斷?
(二)OBU銀行人員如何判斷哪些客戶可能是風險客戶?從文件中如何看出?
(三)哪些銀行端的服務,需要徵提額外的境外公司文件?又該徵提哪些文件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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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境外公司文件審查與風險控管】...more



 

 

 




參考資料:
翰鼎會計記帳士事務所
境外公司操作聖經全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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